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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将全面启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
发布日期:2019年03月01日
央广网乌鲁木齐2月28日消息(记者张孝成 新疆台记者董志勇)近日,新疆出台《贯彻落实〈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〉实施方案》,新疆将全面启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,发挥评价“指挥棒”的正向激励作用,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各类人才活力。
《实施方案》重点对科技人才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、医疗卫生人才、乡村人才等十大领域人才评价提出具体要求。比如,对乡村人才放宽了学历、论文、外语等各种限制条件。新疆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夏龙江介绍:“今后将突出工作实绩,加大技术服务成效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、技术创新等方面评价权重。以新型职业农民、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评价主体,在农业职称系列中按照专业类别分类评定职称。”
新疆出台的《实施方案》在突出政治标准,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、职业道德、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的基础上,进一步科学设置了人才评价标准。夏龙江说:“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,坚持凭能力、实绩、贡献评价人才,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、专著、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,修订完善自治区现有30个职称系列的评价标准。”
新疆还将创新多元评价方式,丰富评价手段,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,畅通人才评价渠道,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。夏龙江表示:“在人才评价渠道上,将进一步打破户籍、地域、所有制、身份、人事关系等限制,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、专业学会、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,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。”